11月29日 环保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组建十周年座谈会28日在广州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华南5省(区)共关停小火电1577.8万千瓦,约占全国的20%;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15亿吨,占全国的30%。
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组建于2002年,是环保部派驻华南地区的环境督查机构,受环保部委托,负责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和海南5省(区)的环境督查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地方政府对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环境执法督查、总量减排核查、环保规划督查、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督和环保信访投诉调查;承办环境纠纷协调处理、重大环境案件现场查办以及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理的督查等。
据统计,2010年,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所负责的华南五省(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341.7万吨,比2005年下降14.1%;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325.9万吨,比2005年下降12.7%。“十一五”期间,华南5省(区)共关停小火电1577.8万千瓦,约占全国的20%;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15亿吨,占全国的30%;淘汰落后钢铁产能2431万吨,淘汰落后造纸产能387万吨。目前,5省(区)已全部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2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也已全部建成脱硫设施。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在座谈会上说,十年前,我国环境保护形势十分严峻。为遏制资源消耗增长过快、污染排放不断加剧的严峻局面,为扭转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在地方执行不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的实际情况,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组建了华东和华南两个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这是我国环境执法体系改革的重大尝试,是我国环境监管体制发展的重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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