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热词PM2.5出现在了国务院日前印发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中。《规划》提出,推进大气中细颗粒污染物(PM2.5)治理。并且,PM2.5治理跟电力行业大有关系。《规划》明确要求,对火电、钢铁、水泥等高排放行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实施高效除尘改造。
《规划》对电力行业减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到2015年,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800万吨,较2010年下降16%;火电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750吨,较2010年下降29%。
重点从“脱硫”转向“脱硝”
《规划》要求推进电力行业脱硫脱硝。新建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脱硫脱硝,实现达标排放。尚未安装脱硫设施的现役燃煤机组要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机组要实施脱硫改造。加快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对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机组、东部地区和其他省会城市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机组,均要实行脱硝改造,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5%以上。“十二五”期间,要完成5056万千瓦现役燃煤机组脱硫设施配套建设,对已安装脱硫设施但不能稳定达标的4267万千瓦燃煤机组实施脱硫改造;完成4亿千瓦现役燃煤机组脱硝设施建设,对7000万千瓦燃煤机组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到2015年燃煤机组脱硫效率达到95%,脱硝效率达到75%以上。
可以看出,相较于“十一五”期间电力行业减排注重“脱硫”,“十二五”期间“脱硝”将成为电企减排工作重点。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二五’强调‘脱硝’工作,且下降幅度达29%,对于火电企业来说是有一定难度的,能否完成这一目标,首先取决于火电行业自身的努力,更为重要的是取决于我国经济的转型。目前我国经济已经出现由快速增长到平稳增长的拐点,经济转型是必然的,因此这一目标可以达到。”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中国目前的火电脱硫脱硝技术已经成熟,‘十一五’期间火电脱硫工作完成的非常好,所以只要电企有决心,脱硝工作没有理由完不成。”《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将严格落实脱硫电价,研究完善燃煤电厂烟气脱硝电价政策。
业界人士认为,“十二五”火电脱硝工作将给普遍亏损的火电企业带来更大压力。林伯强表示:“去年11月底发改委出台临时性脱硝电价补贴政策,规定对同步加装脱硝设施的火电厂给予0.8分/度的电价附加补贴,但这一补贴额度能否弥合火电企业脱硝成本业界争议很大,是否将提高补贴额度,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源头防治力促减排
《规划》强调节能减排从“末端治理”向“前端综合防治”转变,脱硫脱硝未来将更注重在火电厂氨氮排放的源头监测与控制,《规划》要求建设县级污染源监控中心,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善区域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加强氨氮、氮氧化物统计监测。并要求“十二五”新建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脱硫脱硝,实现达标排放,从根源上杜绝先污染再治理的传统做法。
邢雷认为,新建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脱硫脱硝是必然的,必须从一开始就达到环保要求,不能再出现新的污染,从实施难度及成本负担上考量,企业本身也将倾向于更易操作的前端综合防治。
对于《规划》要求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机组、东部地区和其他省会城市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煤机组,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5%以上。刑雷认为,这是在淘汰小火电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污染的要求,由于东部及其他省会20万 千瓦以上机组是主体,这也是加快旧机组改造的硬性要求。
《规划》提到“十二五”将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重点淘汰小火电2000万千瓦,并鼓励各地区制定更严格的能耗和排放标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郭海涛认为,要完成规划目标,国内现有的大部分火力发电机组都需要更换或重新上马脱硫、脱硝和除尘装置,大大增加火电企业的资金成本和技术投入,这对于原本就身陷困境的火电企业来说,压力无疑是巨大的。因此一些老旧电厂和中小型电厂,可能就会因为资金和技术压力而被自然淘汰。
《规划》要求大力推进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煤层气等清洁能源商业化利用,加快分布式能源发展,提高电网对非化石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的接纳能力。根据规划,到2015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刑雷认为,如果能源消费结构完成合理化调整,达成节能减排目标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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